優質的服務流程
·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
- 需求溝通傾聽客戶需求,了解用戶使用環境和現場工況
- 方案設計根據現場實際工況,針對性出具解決方案
- 合同簽訂技術和商務規范確認,簽訂合作協議
- 產品制作選擇最優質的元器件,嚴格按照技術協議
- 調試安裝現場規范安裝,靜態動態調試,分析儀運行
- 售后服務后續維護,持續跟進,終身維修
山東濟南市槐蔭區太平河南路1567號均和云谷濟南匯智港6號樓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ement industry |
( GB 4915-2013 代替 GB 4915-2004 2014-03-01實施)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水泥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進步,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制造企業(含獨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礦山、散裝水泥中轉站、水泥制品企業及其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監測和監督管理要求。上述企業排放水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相應的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本標準首次發布于1985年,1996年第一次修訂,2004年第二次修訂,本次為第三次修訂。 |
2014-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