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華北地區水泥龍頭上市公司唐山冀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19年年度報告》的補充公告稱,因環保原因,公司全資子公司內蒙古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分別于2017年和2018年被環保主管部門處罰10萬元、5萬元。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5〕78號)第四項“已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納稅人,因違反稅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受到處罰(警告或單次1萬元以下罰款除外)的,自處罰決定下達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享受本通知規定的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的規定,內蒙古冀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于2019年退回收到的政府補助12,528,895.04元。
此次事件再一次表明,千萬不要把環境問題不當回事,搞不好環保可能要吃大虧。
一直以來,環保違法成本低,讓相當一部分企業對違法行為不那么“在意”,對加強污染治理不那么“上心”,在環保問題上有些“大意”,以為罰點“小錢”對企業影響不大,這種想法和態度實則對企業發展埋下隱患,得不償失。
此次內蒙古冀東水泥就是如此,15萬元的處罰,對于這樣的大企業來說,可能并不算多,但其產生的環保影響卻遠不至此,孰多孰少?看來企業真應該好好算算這筆賬了。
事實上,隨著環境治理能力的不斷提升,以及大數據時代的來臨,環境違法行為需要付出的已不是行政處罰一項成本。環保“黑名單”制度、信用管理制度等,讓具有環保劣跡企業既會被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實施重點監管,還會面臨信貸限制和失去評優、評獎、評先、資金補助方面的資格等,可謂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因此,企業切不可因為一時的放松留下環保污點,招來處罰的“連鎖反應”。
當然,企業如果環保工作做得好,不僅不吃虧,還會收到環保紅利。
浙江省的起步股份公司在今年疫情期間就因環保信用評價高帶來了紅利。因近5年內未發生環境違法行為,起步股份的環保信用被評定為“綠色”。為應對疫情,企業近期申請新增民用口罩生產線,麗水生態環境部門根據信用管理為其開通了環評綠色通道,豁免了環評手續,使口罩生產線及時得到投產,提升了企業經濟效益。像起步股份這樣的企業,當下也不是少數。
作為上市企業的冀東水泥,其子公司的環保問題和損失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整體的企業形象和信譽。除了此次的內蒙古冀東水泥,早在2016年4月,其旗下冀東水泥豐潤有限責任公司就因粉塵排放問題與當地村民發生了一系列糾紛。
對于這樣的大型上市企業,不僅要保證自身的產品和生產過程符合環保標準,也應更多關注子公司的環保情況,只有這樣,才是實現更好的發展。